首尾條文

法規名稱:
壹  技術規範及試驗方法
一  適用範圍:
    消防安全設備緊急供電系統之信號、標示燈及控制回路所使用之耐熱
    電線電纜,適用於 60V  以下之電壓者,其構造、材質與性能等技術
    上之規範及試驗方法,應符合本基準之規定。
二  用語定義:
 (一) 電線:主要構造由導體及絕緣體組成者稱之。
 (二) 電纜:主要構造由導體、絕緣體及被覆組成者稱之。
 (三) 導體:用於導通、傳導電流之金屬。
 (四) 絕緣體:與導體成同心圓狀包覆於導體上,具有高電阻低導電度,
      並能有效阻絕電流傳導之材料。
 (五) 被覆:單芯者在絕緣層外以同心圓包覆絕緣體者;多芯者為在芯線
      絞合後之最外層包覆。
 (六) 低煙無鹵 (LSHF) 被覆:材料具有低發煙性,僅含微量鹵素成分,
      並需通過高難燃無鹵性試驗。 (LSHF:Low Smoke and Halogen F-
      ree)
 (七) 填充材料:通常用於二芯線以上電線電纜各芯線絕緣體間之間隙之
      填充。
 (八) 計算截面積:以計算方式表示電線電纜單芯導體之截面積,計算式
                   2
      為:A=n×π D /4;其中 A  代表計算截面積;n 代表組成單芯之
      股數;D 代表單股導體之直徑。
 (九) 標稱截面積:計算截面積之概約整數值,如附表一所示。
 (十) 單線:導體截面為圓形之單條電氣用軟銅線者稱之。
 (十一) 絞線:導體由多條材質相同、線徑相等之軟銅線依同心圓狀絞製
        或直接集合絞製者稱之。
三  構造:
    耐熱電線電纜應由導體、絕緣體、被覆及所需之填充材料或金屬配件
    所組成。
四  材質:
 (一) 導體:應使用中國國家標準 (以下簡稱 CNS) 1364  裸軟銅單電線
      或同等性能以上之材料。
 (二) 絕緣體:應使用 PVC (聚氯乙烯) 、PE (聚乙烯) 、XLPE (交連聚
      乙烯) 混合物、EPR  (乙烯丙烯橡膠) 或同等性能以上之材料。
 (三) 被覆:應使用 PVC (聚氯乙烯) 、PE (聚乙烯) 、氯丁二烯混合物
      、低煙無鹵材料或同等性能以上之材料。
五  檢測及試驗方法:本基準未規定之部分則依 CNS689  (塑膠絕緣電線
    電纜檢驗法)  之規定辦理。
 (一) 外觀檢查:
      外觀應無瑕疵、外傷、銹蝕、裂痕、汙損或接點,並且檢查表面之
      印字標示及標示距離是否正確。
 (二) 構造檢查:
      1 以目視法檢測芯線數及組成單芯導體之股數。
      2 絕緣體及被覆體之最小厚度應在其平均厚度 (量測三處以上之平
        均值) 之 80 %以上
      3 非壓縮絞線之單股導體及單線直徑應符合附表二之規定;8mm2
        以上圓形半壓縮導体時應在附表一之外徑值乘以 0.97±2%之範
        圍內;8mm2  以上圓形全壓縮導体時應在附表一之外徑值乘以 0
        .91±3%之範圍內。
 (三) 導體電阻試驗:
      應達到附表一之標準值。
 (四) 耐電壓試驗:
      需能耐附表一所列之試驗電壓 1  分鐘以上無異狀。但單股導體之
      直徑在 5mm  以上或單芯之導體標稱截面積在 22mm2  以上者,應
      實施水中耐電壓試驗。
 (五) 絕緣電阻試驗:
      實施常溫 (20℃) 及高溫 (75℃) 絕緣電阻試驗後,應達到附表一
      之標準。
 (六) 絕緣體及被覆體抗拉強度及伸長率試驗:
      依表一實施,應達到附表三之標準。
 (七) 絕緣體及被覆體耐老化性試驗:
      依表二實施,應達到附表三之標準。
 (八) 耐油性試驗:
      聚氯乙烯絕緣體耐油性試驗之油溫及浸泡時間分別為 85 ℃±3 ℃
      及 4  小時,聚氯乙烯被覆體為70℃±2 ℃及 4  小時;氯丁二烯
      被覆體耐油性試驗之油溫及浸泡時間分別為 120℃±2 ℃及 18
      小時, (若被覆體之材質為聚乙烯或低煙無鹵材料,則該電線電纜
      不得用於油氣之環境,但經通過耐油性試驗 (合格判定比照附表三
      聚氯乙烯被覆之標準) 者不在此限) 。
 (九) 難燃性試驗:
      由完成品截取長約 300 mm 之試樣,使其與水平面成 60 度傾斜放
      置,於其下端約 20mm 處以火焰長度約 50mm 之酒精燈或火焰長度
      約 130 mm 之火本生燈烘烤30秒至燃燒後緩慢移走火焰,測出電線
      電纜火焰自然熄滅之時間,該試件應於移走火焰後 60 秒內自然熄
      滅。
 (十) 耐熱試驗:
        1 試樣係取三段長 1.3  公尺之電線分別進行三次試驗,如圖 1
          所示 (供試電線電纜之外徑未滿 15mm 者採用圖 1-1,15 mm
          以上未滿 30mm 者採用圖 1-2,30 mm 以上者採用圖 1-3) :
          利用固定夾或直徑 1.6  公釐金屬線繞兩圈裝置於真珠岩或同
          等以上材質 (300mm╳300mm╳10mm  厚)。
        2 絕緣電阻試驗法:單芯線之試驗係將被絕緣導體與固定之金屬
          線或遮蔽金屬之間;兩芯線以上者,被絕緣導體與固定之金屬
          線或遮蔽金屬之間,及被絕緣導體相互之間,使用直流 500
          伏特的高阻計測定之,其絕緣電阻須在5 0MΩ以上。
        3 耐熱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:
        (1) 加熱爐之構造如圖 2  須符合 CNS11227 建築用防火門耐火
            試驗法規定之加熱爐構造,其加熱爐溫升曲線如圖 3  所示
            。
        (2) 加熱爐未插入試樣加熱時,須保持 380±38℃,15  分鐘以
            上。
        4 耐熱試驗之加熱方法:試樣插入如圖 4  之位置後,依據加熱
          爐溫升曲線之 1/2  進行加熱 15 分鐘,加熱期間之溫度容許
          裕度為±10%。 (但電纜完成外徑小於 15mm 時,得依下列方
          法加熱,試樣插入如圖 4  之位置後,5 分鐘內爐內溫度必須
          達到 300℃以上,並能繼續保持 10 分鐘。)
        5 爐內溫度使用k型熱電偶,CNS5534 [熱電偶] 標準中所規定之
          CA  熱電偶及使用自動記錄計,依圖 4  位置測定之;試驗時
          以 B  點隨時間量測並紀錄之溫度曲線作為爐內溫升曲線,並
          以此判斷爐內溫度是否符合圖 3  之加熱溫升曲線。
        6 於加熱中施加 250  伏特 (或以上) 之交流電壓時,不得發生
          短路現象。
        7 加熱中,單芯線者,於被絕緣導體與固定之金屬線或遮蔽金屬
          之間;二芯線以上者,於被絕緣導體與固定之金屬線或遮蔽金
          屬之間及導體相互之間,使用 500  伏特高阻計每五分鐘測定
          一次,其值應在 0.1MΩ 以上。
        8 加熱試驗後,真珠岩板突出之供試電線之被覆部份,燃燒部分
          不得超過 150  公釐以上。
 (十一) 高難燃無鹵性試驗:
        1 多條電線電纜垂直燃燒試驗:
        (1) 試驗環境:
            燃燒試驗應在自然通風之室內或密閉空間內實施,電纜之燃
            燒效果及燃燒器火焰不得受過大之外部氣流或人為氣流之影
            響。
        (2) 試驗設備:
            梯架:應為金屬製垂直式梯架,其高 2400mm 、寬 300mm
              、深 75mm ,自底部 150mm  處起,每 300mm  間隔設置
              橫梯,如圖 5  所示,梯架底部得以螺栓固定於水平淺盤
              作為支撐。
            火源:測試火源由一帶狀燃燒器產生,構造如圖 6  所示
              ,其燃燒所使用之燃料為丙烷或天然氣並混合適當之空氣
              以產生長 380mm  之火焰。距中央試樣表面約 3.2mm  內
              位置 (但不得碰觸試樣) 之溫度應在 815℃以上,另燃燒
              器應水平安裝,噴口距電線電纜試樣之表面約 75mm ,其
              噴口中心平面高度距梯架底部高約 600mm,如圖 5  所示
              。
        (3) 試驗方法:
            試驗時取與梯架等長之電線電纜成品自梯架之中央處以 1/2
            線徑之間距向兩側單層排列直到試樣之橫寬達 150mm  以上
             (條數依下式計算) ,試樣得以細金屬線綁住以固定。以前
            述之帶狀燃燒器火焰持續燃燒 20 分鐘後關閉火源,讓試樣
            自然燃燒至熄滅後,自燃燒器位置 (即距梯架底部 600mm)
            起算量出上方電纜最大燃燒碳化長度。
            電線電纜取樣條數計算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D
            nD+ (n-1) ─≧150
                      2
            D :電線電纜完成外徑
            n :電線電纜取樣條數
        (4) 合格判定基準:
            燃燒碳化長度小於 1800mm 者 (即未達到梯架頂端) 為合格
            。
        2 發煙濃度試驗:
        (1) 試驗設備:
            構造:如圖7所示,或類似之構造。
            試驗箱:內側需經施加防腐蝕處理。
            輻射加熱爐:具有開口部直徑 76mm 之電氣爐。
            試料夾具:能容易裝拆試料,並能於長 65 mm、寬 65mm
              之範圍內進行充分加熱。
        (2) 試樣取料:
            試料為與被覆體或電線絕緣體相同之材料,其尺寸為長 76
            mm、寬 76mm 厚 0.5mm±0.1mm 之薄片,加熱表面以外部分
            以鋁箔包覆之。
        (3) 試驗方法:
            將試料置放在試料盒內,背面用與試料尺寸相同之石棉板支
            撐固定,試料供試驗用之暴露面積為 65mm×65mm ,採輻射
            加熱方法,對試料中央部直徑約 38mm 之範圍,以 2.5W/cm
            2 之熱輻射加熱,持續 20 分鐘,加熱期間測出最小透光率
            ,每一材料需測試三次。
        (4) 發煙濃度計算:
 
                V          100
            Ds=───log  ──
               A×L     10 T

            DS:發煙濃度
            V :試驗箱內容積  (mm3)
            A :試料之加熱表面積 (mm2)
            L :光軸長度 (mm)
            T :光之最小透光率 (%)
        (5) 合格判定基準:
            發煙濃度測試三次平均值在 150  以下者為合格。
        3 燃燒時釋放氣體之酸度試驗:
        (1) 試驗設備:
            構造:如圖 8  至圖 12 所示,所有配件之組裝皆須緊密
              無洩漏,石英玻璃管與第一收集瓶,及第一收集瓶與第二
              收集瓶之距離越短越好。
            管狀火爐:管狀火爐之有效長度須在 500ml  至 600ml
              間,內徑應在 40mm 至 60mm 間,並配備可調式電熱系統
              。
            導管:火爐包含一個用二氧化矽裝置之防火導管用以抵抗
              腐蝕氣體之作用,導管與管狀火爐成同心圓配置,二氧化
              矽管之內徑在 32mm 至 45mm 間,原間隙為僅供熱膨脹之
              裕度,導管入口側突出之長度為 60mm 至 200mm  間,出
              口側突出之長度為 60mm 至 100mm  間。
            燃燒皿:材質使用瓷器、融合石英或皂石,長度為 45mm
              至 100mm,寬度為 12mm 至 30mm ,深度為 5mm  至 10m
              m ,安裝位置如圖 8  所示,每只燃燒皿僅能在破裂或換
              新前使用三次。
            氣體收集裝置:氣體在導管出口通過一個裝滿 990ml  至
              1000ml  蒸餾水之收集瓶 (如圖 9  所示) ,或兩個各裝
              450ml 蒸餾水之收集瓶,水之 PH 值應介於 5  到 7  之
              間,導電度應低於 1.0μs/mm,收集瓶 (當使用兩收集瓶
              時為第一個收集瓶) 應裝磁性攪拌器以產生渦流使燃燒氣
              體較易溶於水中。另導管應浸入水中 100mm  至 120mm
              深。
            空氣供應系統:為因應導管內徑之差異並確保管內空氣流
              量達約 20ml/mm2/h ,空氣量之供給可在 15L/h (公升/
              小時) 至 30L/h  的範圍內調整,其調整係以調整針型閥
              及觀察流量計以控制流量穩定,流量 (ρ) 由下式計算,
              並依下列三種方法擇一供給高純度空氣。

              ρ=0.0155D2 L/h  [D:導管內徑 (mm) ]

              方法一:使用壓縮空氣鋼瓶,空氣由燃燒管前端注入 (如
                      圖10) 。
              方法二:使用於試驗室加壓之空氣,空氣經過濾後由燃燒
                      管前端注入 (如圖11) 。
              方法三:使用經適當過濾之試驗室環境空氣,利用裝置於
                      系統最末端之吸氣泵使空氣和燃燒後氣體之混合
                      氣通過收集瓶 (如圖12)
        (2) 量測設備:
            分析天平:精密度達±0.1mg 。
            酸鹼計:精密度達±0.02,並有適當之探針。
            導電度計:量測範圍應介於 10-2  至 102μs/mm  間。
            碼表。
        (3) 試料狀態:
            試料應置於溫度23±2℃及濕度 50±5 %之狀況下至少 16
            小時。
        (4) 試樣取料:
            取與電線絕緣體或被覆體相同之材料,切成碎片,稱重 100
            0mg±5mg,試料數三個。
        (5) 試驗方法:
            試料之重量應在±1mg 之誤差範圍內,並平均置於燃燒皿
              內。
            進氣應以針狀閥調整至 0.0155D2 L/h±10 %之流量,並
              於測試全程中保持穩定。
            溫度應以熱電偶量測,熱電偶並應有適當防止腐蝕之保護
              ,並安裝於管內火爐中央。
            裝好試料之燃燒皿應快速置入管中之有效區域,同時計時
              器開始計時,燃燒皿與有效加熱區之出口端之距離應不得
              小於 300  公厘,燃燒皿所在位置之溫度不得低於 935℃
              ,距燃燒皿 300  公厘上風處之溫度不得低於 900℃。
            火爐應保持燃燒及進氣之狀況 30 分鐘。
            酸鹼值及導電度應於上述程序完畢後量測,量測前收集瓶
              應加蒸餾水補充至 1000 ml (如果使用兩個收集瓶,則兩
              個收集瓶應倒在同一個燒杯內並加蒸餾水至 1000ml)  。
            移去燃燒皿後,導管全長應於 950℃以鍛燒法清洗。
        (6) 酸鹼值及導電度之量測:
            酸鹼計之歸零校正:
              酸鹼計應以原廠提供之方法歸零校正。
            溶液酸鹼值及導電度之量測:
              溶液之酸鹼值應於室溫量測,酸鹼值所示之讀數應為經自
              動溫度補償換算後之數值,該自動溫度補償元件應內建於
              酸鹼計中。
        (7) 合格判定基準:
            應實施三次測試,並計算平均值及變異數,如果變異係數
              大於五個百分比則應加做三個測試,並計算六個測試之平
              均值,三次 (或六次) 酸鹼值 (pH值) 之平均值應不小於
              4.3 ,導電度不大於 10μs/mm 者為合格。
            變異係數之計算:
六  標示:
 (一) 耐熱電線電纜須於表面以不易磨滅之方法連續標示下列事項:
      1 耐熱試驗所施加之電壓值。
      2 耐熱溫度 (380 ℃或 300  ℃ (限外徑 15mm 以下) ) 。
      3 HR-C V F
        HR: Heat-Resistant
        HR後第一位英文字:代表絕緣體之材質 (交連聚乙烯 (XLPE) :
        C ;聚乙烯 (PE) :E ;聚氯乙烯 (PVC) :V; 乙烯丙烯橡膠 (
        EPR) :P)
        HR後第二位英文字:代表被覆體之材質 (交連聚乙烯 (XLPE) :
        C ;聚乙烯 (PE) :E ;聚氯乙烯 (PVC) :V; 氯丁二烯:N;低
        煙無鹵:L)
        HR後第三位英文字:代表扁平型 (Flat)
      4 單芯導體之標稱直徑或截面積及芯線數。
      5 製造廠商或商標。
      6 製造年份。
      7 型式認可號碼。
 (二) 標示範例:
      250V 380℃  HR-CVF  mm (或mm2) ×  C  廠牌  製造年  型式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可號碼
      ──  ──  ─── 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  ──  ───  ───
       1     2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   5      6        7
 (三) 標示距離:每隔 1000mm 以內標示一次。
伍  主要試驗設備
┌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┐
│試驗儀器名稱│用          途│規                    格│數量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┤
│千分卡 (分厘│導體構成      │0~25 mm (精度0.001mm)  │  2 │
│卡)         │           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   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┤
│游標卡尺    │直徑、長度量測│0~200mm (精度0.05mm)   │  2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┤
│電子天秤    │秤重          │精度 0.1mg              │  1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┤
│厚薄規      │絕緣、被覆體厚│0~10mm  (精度0.01mm)   │  2 │
│            │度         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   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┤
│耐燃耐熱試驗│耐熱試驗      │840 ℃/30 分 380℃/15 分│  1 │
│裝置        │           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   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┤
│馬錶        │耐熱試驗計時  │最大刻度:60分          │  2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┤
│高阻計      │絕緣電阻試驗  │1MΩ~103MΩ            │  1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┤
│CA熱電偶    │耐熱試驗溫度量│K 型                    │  2 │
│            │測         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   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┤
│溫度自動紀錄│耐熱試驗溫度紀│0~1200℃               │  1 │
│器          │錄         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   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┤
│交流耐壓機  │交流耐電壓試驗│20 kv                   │  1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┤
│導體電阻試驗│導體直流電阻試│1mΩ~60Ω              │  1 │
│器          │驗         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   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┤
│雙電橋      │導體單線導電率│0.1mΩ                  │  1 │
│            │試驗       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   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┤
│拉力試驗機  │抗拉強度、伸長│10~90kgf               │  1 │
│            │率、殘率試驗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   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┤
│老化爐      │老化試驗      │最大刻度 200℃          │  1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┤
│耐油試驗    │耐油試驗機    │最大刻度 150℃          │  1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┤
│難燃試驗    │燃燒試驗      │--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  1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┤
│多條電線電纜│火焰溫度紀錄  │0~1200℃               │  1 │
│垂直燃燒試驗│           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   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┤
│發煙濃度試驗│煙濃度試驗箱  │--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  1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┤
│燃燒時釋放氣│溫度紀錄器酸鹼│0~1200 ℃              │  1 │
│體的酸度試驗│計導電度計    │pH 的精密度至±0.02     │  1 │
│            │              │  -2                    │    │
│            │              │10  到 102μs/mm        │  1 │
└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┘